作者:Felix Kong|持牌保險代理
Looper Insurance Agency Limited(GA1034)
發佈日期:2026-08-31|最後更新:2026-08-31
黑雨除下、水退咗,最難嗰段先開始。私家車浸到儀表板、地舖一地泥水,之後三日做過啲乜,直接決定份索償(claim)賠幾多,甚至賠唔賠。呢篇唔講「包唔包」,講事後執行。天文台將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定義為「香港廣泛地區已錄得或預料會有每小時雨量超過 70 毫米的豪雨,且雨勢可能持續」,黃色同紅色分別係 30 同 50 毫米。Looper Insurance Agency Limited(GA1034)作為持牌保險代理,日常處理嘅正正係水退之後嗰幾日。
目錄(Table of Contents)
頭一個鐘:唔好整大單嘢(The First Hour)
72 小時行動同記錄(Timeline and Evidence)
報案編號:邊啲情況真係要(Police Report)
通知保險公司嘅時限(Notification Deadlines)
私家車:全保先有水浸(Motor Cover)
地舖:四袋損失分開睇(Shop Property)
營業中斷:要有財產損毀先觸發(Business Interruption)
常見問題(FAQ)
1. 頭一個鐘:唔好整大單嘢(The First Hour)
2023 年 9 月 7 日晚上 11 時至午夜 12 時,天文台總部錄得 158.1 毫米一小時雨量,係 1884 年有記錄以來最高;當晚嘅黑色暴雨警告持續超過七小時,打破 1999 年 8 月 23 日五小時四十七分鐘嘅紀錄。呢種雨量下,入水唔需要任何人做錯嘢。
車輛第一條規矩係唔好扭匙,亦唔好通電試機。水入咗入氣(air intake)之後啟動引擎,水壓會爆連桿,行內叫 hydrolock,一件「入水」損毀即刻變成「引擎報銷」。電動車嘅高壓電池同線束浸過水,同樣唔好自行通電或充電。
絕大部分保單都要求受保人採取合理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。水退之後扭匙試車,喺理算員(loss adjuster)眼中就係你親手擴大咗損失。
地舖入去之前先落總掣,水未退清唔好落地庫。街道水浸打渠務署 24 小時熱線 2300 1110,威脅人身安全就打 999。
2. 72 小時行動同記錄(Timeline and Evidence)
時間 | 私家車 | 地舖 |
|---|---|---|
0 至 1 小時 | 唔好啟動;影低水位線同時間 | 落總掣;確認冇人受傷;影低舖內外水位 |
1 至 6 小時 | 安排拖車,先睇保單有冇指定安排 | 影完全景先抽水;受損存貨分開擺唔好掉 |
6 至 24 小時 | 通知保險公司開檔;涉及第三者就報案 | 通知保險公司;公用部分入水就書面通知業主 |
24 至 72 小時 | 交 claim form;配合理算員驗車,未有指示前唔好拆車 | 抽存貨盤點、採購單、POS 紀錄;額外開支單據獨立存檔 |
最容易出事嘅唔係第一格,係第二格。水一退就抽水掉貨拆地板,理算員兩日後到場現場已經清乾淨,賠幾多就變咗靠估。保險業聯會嘅惡劣天氣提示寫得好白:保留損壞物品及拍照作紀錄,以便理賠時作佐證。
車輛要影水位線喺車門邊個高度(車牌同車身同一格入鏡)、地毯同座椅底、儀表板、引擎倉隔濾,因為「地台濕」同「浸過中控台」賠法完全唔同。地舖要影捲閘外街道水位、牆身水漬線(放把尺一齊影)、逐個貨架同機器銘牌 serial number,全部用手機原相。
3. 報案編號:邊啲情況真係要(Police Report)
報警同索償係兩件事,唔係每宗水浸都要報案編號。《道路交通條例》(Road Traffic Ordinance,香港法例第 374 章)第 56 條管嘅係交通意外:司機喺涉及人身傷害或財物損毀嘅意外中有停車責任,未能喺現場交代資料就要盡快、最遲喺意外後 24 小時內親身到最近警署或向任何警務人員報告。泊喺停車場俾水浸嘅車唔屬交通意外,法例上唔一定要報。
情境 | 要唔要報案編號 | 原因 |
|---|---|---|
車泊喺停車場俾水浸,冇撞到嘢 | 一般唔需要 | 唔屬交通意外,保單通常冇要求 |
車被水移位撞到其他車或設施 | 要 | 涉及第三者財物損毀,屬 Cap. 374 範圍 |
有人受傷,或者懷疑失竊 | 要 | 人身傷害必須報;盜竊索償幾乎一定要報案編號 |
舖頭入水期間被爆竊或人為破壞 | 要 | 盜竊及惡意損毀需要警方紀錄 |
唔肯定就照報,攞編號成本係一個鐘,冇報而保單要求就係爭議點。
4. 通知保險公司嘅時限(Notification Deadlines)
香港冇法例規定幾多日內要通知保險公司,時限喺保單入面,通常擺喺 schedule 之後嘅《一般條件》(General Conditions)或《索償條件》(Claims Conditions)。
常見三種寫法:一係「立即通知」(immediately),做法係當日打電話或電郵開檔;二係指定日數內遞交書面詳情,例如有商業火險條款要求損失後 30 日內遞交,由事故日起計而唔係由攞到報價嗰日計;三係索償時效條款,例如訂明損失後 12 個月內未提出訴訟即失權。
5. 私家車:全保先有水浸(Motor Cover)
香港法例第 272 章《汽車保險(第三者風險)條例》只強制第三者風險,即俗稱「三保」;你架車自己浸壞唔喺強制範圍之內。
損失類型 | 綜合保險(全保) | 第三者連火險及盜竊 | 第三者保險(三保) |
|---|---|---|---|
自己架車浸水損毀 | 一般受保 | 不保 | 不保 |
自己架車火燒或被盜 | 受保 | 受保 | 不保 |
撞傷第三者或損毀第三者財物 | 受保 | 受保 | 受保 |
保險業聯會 2024 年 4 月 26 日嘅惡劣天氣提示亦講明,第三者責任保險只保第三者財物損失、身體受傷或死亡,綜合保險先涵蓋駕駛者本人嘅損失。
浸水車最常見嘅結果係全損(total loss)。多數車保條款嘅賠付基礎,係車輛損失時嘅市值,或者保單申報估值,以較低者為準,唔係你買車個價。墊底費(excess)差距亦大:消費者委員會《選擇》第 489 期(2017 年 7 月 17 日)比較 17 個私家車「全保」計劃,發現同一款車嘅「盜竊損毀」墊底費由 HKD 1,000 去到 HKD 34,993,相差 33 倍。落 claim 前計一計賠額減墊底費、再扣無索償折扣(NCB)損失,先決定報唔報。
6. 地舖:四袋損失分開睇(Shop Property)
老闆最常問「我張舖保單包唔包水浸」。呢條問題答唔到,因為地舖嘅損失最少分四袋,承保基礎各有唔同。
損失項目 | 通常喺邊一節 | 常見伏位 |
|---|---|---|
建築物結構、外牆、地台 | 業主嘅樓宇火險或物業保險 | 租客以為業主張保單會賠自己嘅嘢 |
裝修同固定裝置(tenant's improvements) | 租客自己保單嘅財產部分 | 保額幾年冇更新,翻新過都冇加 |
存貨(stock in trade) | 財產部分獨立一項保額 | 旺季存貨遠高於平日申報數 |
機器、雪櫃、POS、冷氣 | 財產或機器設備部分 | 部分保單按折舊賠,唔係全新重置 |
第五袋係收入損失,見第 7 節。承保基礎亦要睇清楚:傳統火險嘅基本承保風險係火災、雷擊同家庭用途鍋爐或煤氣爆炸,颱風、風暴同水浸屬附加風險(Extra Perils),要喺 schedule 列明先生效;財物全險(Property All Risks)結構唔同,保聯指出因水浸引致嘅財物損失屬財物全險嘅保障範圍。另外留意不足額投保(underinsurance)分攤條款:投保額得實際價值六成,賠款可按比例打六折。
員工嗰邊唔好漏。清理現場期間員工受傷屬僱員補償(Employees' Compensation)範圍,臨時散工同樣要納入。《僱員補償條例》(Cap. 282)強制所有僱主投保,未按第 40(1) 條投保屬刑事罪行,最高罰款 HKD 100,000 及監禁兩年。
7. 營業中斷:要有財產損毀先觸發(Business Interruption)
營業中斷保險(Business Interruption,簡稱 BI)唔係「唔開得舖就有得賠」。絕大部分 BI 條款嘅觸發條件,係要先有一宗保單受保嘅財產損毀(material damage),並因而導致營業中斷,BI 先至跟住賠。
情境 | BI 一般賠唔賠 | 原因 |
|---|---|---|
舖頭入水,貨同機器損毀,停業兩星期 | 有機會賠 | 有承保財產損毀,符合觸發條件 |
舖頭冇損毀,黑雨當日冇客 | 一般唔賠 | 冇財產損毀,唔符合觸發條件 |
公用地方水浸,間舖冇損但入唔到去 | 視乎有冇「阻止進入」延伸 | 屬 Denial of Access 延伸 |
停電停水導致停業 | 視乎有冇公共事業中斷延伸 | 部分套裝設等候時間,例如連續超過 48 小時先起賠 |
保聯講法可以做參考:BI 保障因無法營業而導致嘅收入損失、租金損失同員工薪酬,以及臨時租場、修復設備呢類額外費用。賠幾耐睇保單嘅賠償期(indemnity period),常見寫法係由損毀日起最長 12 個月。
保聯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布,颱風小犬期間 39 間保險公司(約佔市場份額 60%)錄得 1,761 宗索償、總額逾 8,460 萬港元,其中財產損毀、業務中斷及工程保險(物質損失)佔逾 7,888 萬港元。天氣事故嘅賠款主要唔係出喺車,係出喺舖同廠。
常見問題(FAQ)
Q: 黑雨浸親架車,買三保有冇得賠?
A: 冇。第三者保險(三保)只保你對第三者嘅人身傷亡同財物損毀責任,唔保你自己架車。車輛本身嘅水浸損毀一般只有綜合保險(全保)先承保,第三者連火險及盜竊嗰種亦唔包。香港法例第 272 章只強制第三者風險。
Q: 浸水車一定會全損嗎?可以賠幾多?
A: 唔一定,但浸過中控台高度嘅車好多時會評為全損。賠付基礎多數係車輛損失時嘅市值,或者保單申報估值,以較低者為準,再扣墊底費。續保時估值填得偏低,出事嗰日直接影響賠額。
Q: 車俾水浸咗,要唔要報警攞報案編號?
A: 泊喺停車場俾水浸而冇涉及第三者,一般唔屬交通意外,法例上唔一定要報。但車被水移位撞到其他車或設施、有人受傷或者懷疑失竊就要報。《道路交通條例》(Cap. 374)第 56 條要求司機喺未能於現場交代資料時,最遲於意外後 24 小時內親身到最近警署或向任何警務人員報告。
Q: 舖頭冇入水,但黑雨落足一日冇生意,營業中斷保險賠唔賠?
A: 一般唔賠。大部分營業中斷條款要求先有一宗受保嘅財產損毀,並因而導致營業中斷,冇損毀就冇觸發。想保障「入唔到舖」或「停電停水」,要睇有冇加「阻止進入」或「公共事業中斷」延伸,呢啲延伸通常有等候時間門檻。
Q: 幾時要通知保險公司?遲咗會點?
A: 睇保單嘅索償條件,常見寫法係「立即通知」,或者喺指定日數內遞交書面詳情,部分商業火險寫明損失後 30 日內。實務上唔使等齊文件,當日開檔先。遲通知唔止係程序問題:現場清理咗、單據散失,理算員冇嘢驗證,賠額就由紀錄變成談判。
下一步(Next Step)
手上有水浸損失嘅,最有用嘅唔係即刻問「賠唔賠」,而係三樣核對:車保係綜合定第三者、舖頭保單有冇將水浸列入承保風險、營業中斷有冇「阻止進入」延伸。將保單同 schedule 發畀我哋逐條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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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ail:cs@looperin.com
Website:www.looperin.com
免責聲明:本文僅供參考,不構成保險或法律建議。文中法例、警告定義及公開統計以政府部門及有關機構最新公布為準,實際保障範圍以保單條款為準。如需專業保險建議請聯絡持牌保險代理,法律問題請諮詢律師。
Disclaimer: This article is for reference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insurance or legal advice. Actual coverage is subject to policy terms and conditions.
總結
水浸索償唔複雜,但最易衰嘅係水退之後幾個鐘:心急扭匙撻車,入水損毀變成引擎報銷;心急抽水掉貨,理算員到場已經冇嘢驗。留低證據、通知保險公司先至清理,先保得住應有賠償。水浸索償唔知點做?WhatsApp 我哋,一步步幫你跟。

Felix Kong
CE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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