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Felix Kong|持牌保險代理
Looper Insurance Agency Limited(GA1034)
發佈日期:2026-08-25|最後更新:2026-08-25
公眾責任保險(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,簡稱 PL)保障你因疏忽令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物損毀而須負嘅法律責任。自從食肆可以申請准許狗隻進入,「狗咬人」由一個街頭問題,變成一個場所經營者問題。呢篇文用香港法院處理過嘅三單狗隻傷人案(個案已匿名化、金額已取整),拆解兩件事:法律上邊個要賠、以及賠幾多 —— 再由呢啲數字反推,你張 PL 保額應該點揀。
目錄(Table of Contents)
出事之後,邊個會被告?
法律點判狗主有冇責任?(Scienter 同特殊情況)
三單判例:由零賠到九十六萬
由判例反推:你張 PL 保額買幾多?
保額以外,三個更易中伏嘅位
常見問題(FAQ)
1. 出事之後,邊個會被告?
受害人唔會揀一個嚟告,佢會將所有有關係嘅人一次過入稟。實務上通常包括:
狗主(owner)—— 首要責任人
當日實際管束隻狗嘅人(keeper)—— 可以同狗主唔同一個人,例如幫朋友睇狗嗰位
場所經營者(餐廳、商場、屋苑管理)—— 被質疑場地管理、座位安排、員工應變、有冇盡合理謹慎
「隻狗唔係我嘅」唔係一個抗辯。場所經營者被告嘅理由通常唔係「你隻狗咬人」,而係「你容許狗隻入場之後,冇做好應做嘅管理」。呢個分別好重要:前者你甩得身,後者你甩唔到 —— 而後者正正就係公眾責任保險回應嘅範圍。
2. 法律點判狗主有冇責任?(Scienter 同特殊情況)
香港沿用普通法嘅 scienter 原則。簡化嚟講,狗主/管束人喺以下情況要負責:
隻狗本身屬危險類別,或者已經係法庭裁定嘅「已知危險狗隻」(known dangerous dog);或
狗主知道隻狗有咬人傾向(vicious propensity)而冇採取措施 —— 明知曳,唔做嘢。
除此之外,仲有第三條路:隻狗本身好乖、冇前科,但當日發生咗特殊情況(special circumstances),令隻狗可預見地會有反應,而狗主視而不見、冇管束 —— 呢個屬疏忽(negligence)。
法定層面亦要一併睇:
條例 | 重點 | 罰則 |
|---|---|---|
《狂犬病條例》(Cap. 421) | 五個月大以上狗隻須領牌及接種疫苗;狗隻喺公眾地方須用狗繩或以其他方式管束 | 狗隻未受管束而咬人,管束人最高罰款 HKD 10,000;無牌養狗最高罰款 HKD 10,000 |
《危險狗隻規例》(Cap. 167D) | 附表 1 列明嘅格鬥狗,及法庭裁定嘅已知危險狗隻,須戴指定頸圈、口罩,狗繩不得超過 1.5 米 | 最高罰款 HKD 50,000 及監禁 6 個月 |
3. 三單判例:由零賠到九十六萬
(以下為香港法院處理過嘅案例,個案已匿名化、金額已取整,僅作說明用途。)
案例 A — 大學生被金毛咬傷:不獲賠償
一名女大學生喺朋友住所連續數日聚會,凌晨獨自喺屋內睇戲時,被屋內一隻金毛尋回犬咬傷面部及眼部,並有精神創傷。
法庭裁定狗主冇責任:金毛屬性情溫馴品種,冇任何證據顯示牠有咬人傾向。原告提出「Facebook 有人留言話隻狗曳」,但冇傳召該留言者作證,法庭認為唔構成證據。當日亦冇任何特殊情況。至於隻狗點解會咬 —— 法庭亦答唔到,因為狗唔可以作供。
呢單案最有價值嘅一點:咬咗人 ≠ 一定有人賠。 香港法律唔係「嚴格責任」,原告要證明狗主知情或疏忽。萬一上訴後責任成立,法庭指出賠償金額會係約 HKD 310,000 —— 即係話,就算「贏得辛苦」,個數目仍然係六位數。
案例 B — 兩隻藏獒喺屋苑咬人:賠約 HKD 960,000
一名年輕女子行經屋苑時,被兩隻四十公斤以上嘅藏獒咬傷。兩隻狗有咬人前科,當日冇繫狗繩、冇戴口罩、亦冇人有效管束。狗主同管束人分別為一對母子,兩人同時被判須負責任。
賠償項目 | 金額(約) |
|---|---|
疼痛、痛苦及喪失生活享受(PSLA) | HKD 650,000 |
疤痕美容治療費用 | HKD 190,000+ |
收入損失、覆診及醫療費用 | 其餘 |
合計 | 約 HKD 960,000 |
呢單案齊集晒所有加重因素:有前科(知情)、違反法定管束要求、傷者年輕、面部有永久疤痕。面部疤痕嘅美容治療費係好多人估唔到嘅一大舊數。
案例 C — 溫馴金毛因「特殊情況」咬人:賠約 HKD 360,000
一名女按摩師應男客人邀請到其住所。其後她拒絕對方嘅親密要求並將對方推開,屋內一隻由幼犬養大、從無咬人紀錄嘅金毛尋回犬突然衝出咬傷她嘅面部及眼部。
法庭裁定狗主須負責任:雖然隻狗本身溫馴、冇前科,但當時發生嘅推撞屬特殊情況,隻狗護主係可預見嘅反應;狗主既然選擇作出該等行為,就有責任事先將隻狗隔開或繫好。賠償約 HKD 360,000。
案例 C 係三單入面對商戶最有參考價值嗰單。佢確立咗一件事:「我隻狗一向好乖」唔係免責金牌。 只要現場出現咗可預見會刺激狗隻嘅情況 —— 爭執、跌嘢、小朋友衝過去、另一隻狗挑釁 —— 而管理方冇任何應對,責任就有機會成立。對餐廳同商戶而言,呢個正正就係「座位安排」同「員工應變培訓」嘅法律價值所在。
4. 由判例反推:你張 PL 保額買幾多?
呢三單案畀到嘅唔係一個「標準保額」,而係一個計法:
由最壞情境開始。 單一宗狗咬索償,喺有永久疤痕、有收入損失嘅情況下,可以去到接近 HKD 1,000,000。
加訟費。 PL 保單一般會就經保險公司同意嘅抗辯費用作出賠償,但呢筆費用喺唔少保單設計入面係計入保額之內(costs-inclusive)定係額外(costs-in-addition),逐張唔同 —— 一定要問清楚。
考慮一年內唔止一宗。 睇清楚你張保單係「每宗事故」(any one occurrence)限額,定係「保單期內總額」(aggregate)。後者一年封頂,第二宗就未必夠。
睇租約。 商場、業主或管理公司嘅租約好多時指定最低 PL 保額。呢個係硬性下限,以租約條文為準 —— 唔好靠估。
一句可以攞去問你嘅保險代理:「我張 PL 係每宗事故限額定總額?抗辯訟費計唔計入保額?」呢兩條問題嘅答案,往往比保額數字本身更影響你出事嗰日實際攞到幾多。
5. 保額以外,三個更易中伏嘅位
除外條款(exclusions)。 部分責任保單有動物相關除外或條件。准狗入場之前,逐字睇一次。
自負額(excess)。 每宗索償你要自己承擔嗰部分。保額調高咗但 excess 同時調高,實際感受可以完全唔同。
風險改變通知。 食環署指引第 1.42 條要求經營者通知保險公司已獲准許狗隻進入並確認受保情況。冇通知 + 保單有「風險重大改變須通知」條款 = 索償時嘅爭議點。
常見問題(FAQ)
Q: 客人隻狗咬親另一位客人,我間舖要賠?
A: 狗主負首要責任,但受害人通常會同時入稟狗主、當日管束隻狗嘅人同場所經營者,理由係場地管理及員工應變不足。呢部分正正由你嘅公眾責任保險(PL)回應,所以「隻狗唔係我嘅」唔等於你唔會被告。
Q: 香港狗咬人一般賠幾多?
A: 差異極大。上述案例由不獲賠償(狗隻溫馴、無前科、無特殊情況)到約 HKD 960,000(有咬人前科、違反法定管束要求、面部永久疤痕)都有。中間亦有約 HKD 360,000 嘅案例。有面部疤痕、需要美容治療嘅個案,金額明顯較高。
Q: 隻狗一向好乖,係咪就唔使負責?
A: 唔一定。除咗「知道隻狗有咬人傾向」之外,法律仲會睇當日有冇特殊情況令狗隻可預見地有反應(例如爭執、推撞、另一隻狗挑釁)而管束人冇處理。上述案例 C 中,隻狗從無前科,狗主一樣要賠約 HKD 360,000。
Q: PL 保額應該買幾多?
A: 冇一個放諸四海嘅數字。實務上由三樣嘢決定:① 你租約指定嘅最低保額(硬性下限)② 最壞情境嘅單一索償金額加訟費 ③ 你張保單係「每宗事故」限額定「保單期總額」。攞你張保單同租約出嚟一齊睇,先計得準。
Q: 公眾責任保險係咪法例強制?
A: 唔係。香港冇法例強制商戶購買公眾責任保險(對比僱員補償 Cap. 282 同汽車第三者 Cap. 272 屬強制)。但商場、業主同管理公司嘅租約好多時將 PL 列為營業條件,實務上等同必買。
下一步
想知你張 PL 保額喺呢啲判例面前企唔企得住?將你張保單、schedule 同租約嘅保險條文發畀我哋,我哋可以幫你核對限額基礎、除外條款同自負額,再建議要唔要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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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費報價(Free Quote)
Looper Insurance Agency Limited(GA1034)提供免費公眾責任保單核對及報價服務。
電話:2633 6813
Email:cs@looperin.com
Website:www.looperin.com
免責聲明:本文僅供參考,不構成保險或法律建議。文中案例已匿名化、金額已取整,僅作說明用途,不代表任何個案嘅預期結果。實際保障範圍以保單條款為準。如需專業保險建議,請聯絡持牌保險代理;法律問題請諮詢律師。
Disclaimer: This article is for reference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insurance or legal advice. Case figures are anonymised and rounded for illustration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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