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董事有咩風險?
好多人以為開有限公司就可以將個人責任同公司責任分開。大部分情況下係嘅,但董事有特定嘅法律責任,如果違反咗,個人資產可以被追討。
根據香港《公司條例》(第 622 章),董事有責任誠實行事、以合理嘅謹慎同技能行事、避免利益衝突、唔可以利用公司資產或資訊為自己謀利。如果董事被裁定違反呢啲責任,可以被要求用個人資產賠償公司或第三者嘅損失。
D&O 保險保啲咩?
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險(Directors & Officers Liability Insurance,簡稱 D&O)保障董事同高管因管理決策而面臨嘅法律索償,包括:
法律抗辯費用:即使最終裁定你冇錯,打官司嘅律師費都可以好驚人。D&O 保險幫你承擔呢啲費用。
賠償金額:如果被裁定需要賠償,保險會承擔賠償金額(喺保額範圍內)。
調查費用:如果政府部門(例如證監會、稅務局)對你展開調查,D&O 保險可以承擔相關嘅法律同顧問費用。
邊啲公司需要?
所有有限公司嘅董事都面對呢啲風險,但以下情況特別需要 D&O 保險:公司有外來投資者或股東、公司規模較大或者有多名董事、公司處於高監管行業(金融、醫療等)、公司正在或計劃上市。
近年越來越多中小企老闆都開始購買 D&O 保險,因為商業糾紛同監管調查嘅個案越來越多。
總結
做董事唔好以為有限公司就冇個人風險。WhatsApp 我哋了解 D&O 保險嘅報價。

Felix Kong
CE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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